(26分)社会力量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婚姻家庭也反映出社会要求。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门当户对”与“郎才女貌”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两个重要择偶标准。男性对女性的要求,首先注重的是妇德,“贤妻良母”就是封建礼教中最“标准”的妇女形象。此外,对女性在家庭婚姻中提出了包括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等传统道德观念。
——《中国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演变》
材料二 传统社会中,女性总是在婚姻家庭的这个领域中间扮演着主角。总体来看,18世纪以来,西方传统家庭观念逐渐淡化,在家庭中间的性别分工发生变化,许多妇女走出家庭,开始扮演社会角色。
——摘编自凤凰网
材料三 上海、哈尔滨不同年代择偶标准差异表(单位:%)
项目 | 年代 | |||
1948—1966 | 1967—1976 | 1977—1986 | 1987—1996 | |
家庭出身、社会关系 | 26.6 | 28.8 | 12.66 | 15.6 |
本人成份、政治面貌 | 30.5 | 23.5 | 15.1 | 13.9 |
学历 | 10.6 | 11.7 | 12.6 | 25.3 |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古代的择偶标准。对女性的要求合理吗?请说明理由。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妇女走出家庭”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概要说明18世纪以来妇女可能扮演的社会角色。
(3)根据材料三,指出人们的择偶观念呈现的基本趋势。
(4)综合上述问题,你认为应如何看待人们择偶观念的变化?
(26分)
(1)门当户对、郎才女貌。
合理:小农经济,男耕女织,性别分工,家庭稳定。(任一点给2分,不超过4分。)
不合理:偏向要求妇女,等级观念,从一而终。(任一点给2分,不超过4分。)
(2)资本主义工业化,政治民主化。(如能够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教育等方面回答也可,每方面3分,不超过6分)进入劳动力市场,参与社会政治活动。(表述为参与的具体社会劳动或者社会活动同样给分,每一方面2分,不超过4分。)
(3)择偶标准的多元化,男女双向性选择,政治色彩减弱,重个人能力。(任一点2分,不超过4分。)
(4)言之有理给2分。
服装:
1、鸦片战争前后“窄袖革履”的西式服饰传入中国,民间效仿之风兴起。长袍马褂与西服革履并行不悖,成为近代社会特有的景观。
2、民国期间,政府仿照西方各国,颁布了男女礼服的形制。
3、洋装在中国的流行,并未取代传统服饰,而是促成中国服饰的改良。中山装和旗袍的出现就是中西合璧的产物。
“断发”与不缠足运动:
1、1910年,清政府颁布准许臣民自由剪发的法令;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发出《剪辫通令》,结辫陋习革除。
2、不缠足运动先于“断发”。在西方民主平等思想的影响下,维新派人士发起女权运动。康有为在广东南海首创《不缠足会草例》,其后与康广仁在广州正式成立“不缠足会”,并不断推广,新学堂则以不缠足为基本的入学条件,不缠足运动轰轰烈烈开展起来。
近代以来服饰变化的原因、表现及影响:
生产力的发展是服饰变化的根本原因,观念的变化是服饰变化的直接推动力。
(1)在古代,服饰和阶级、身份紧密相联,有着繁复的制度和规定。随着鸦片战争打开中国大门,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先进纺织技术的传入,冲击了传统家庭手工业;同时,社会结构随之产生变动,旧的等级秩序受到冲击,西方文化、生活方式推动着个性的解放,首先体现在穿着上摆脱旧的规定的束缚。
(2)近代服饰的变化伴随着政体的演变:近代服饰的历史性变革主要表现在民间服饰尤其是民间男子服饰上。清代传统的民间男子服饰是“长袍马褂”,随着通商口岸的开放,西式服装及其穿着形式传入,并以口岸城市为中心向其他地区传播。中国留美幼童通过与学监的斗争,开始改穿西装,并发生了剪辫之举,揭开了近代中国社会“断发易服”运动的序幕。20世纪初,由于民主革命的兴起,学生群体中剪辫易服的呼声就更加高涨了。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后,民国政府彻底否定了满族服饰,提倡“剪辫易服”,西式服饰一时成为社会上较为流行的服饰。
(3)中山装与旗袍是中西服饰融合的产物,利用传统服饰,融合中西美学标准,反映了中国民众审美观念在服装方面的变化。
(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山装、人民装、列宁装迅速取代西装、旗袍,成为共和国初期的主要服装样式,它们与当时追求进步、保持革命激情的社会政治思潮有紧密联系。
(5)改革开放后,生产力大发展,中国服装从封闭走向开放,逐渐与国际接轨。
近代以来服饰的变化直接反映了中国近代工业化、民主化的趋势,是中国从中古社会迈向近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同时,对服饰的需求也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刺激了生产力的大发展。
康有为断发易服的奏折:
今则万国交通,一切趋于尚同,而吾以一国衣服独异,则情意不亲,邦交不结矣。且今物质修明,尤尚机器,辫发长垂,行动摇舞,误缠机器,可以立死。今为机器之世,多机器则强,少机器则弱,辫发与机器,不相容者也。且兵争之世,执戈跨马,辫尤不便,其势不能不去之。欧美百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且垂辫既易污衣,而蓄发尤增多垢,衣污则观瞻不美,沐难则卫生非宜,梳刮则费时甚多,若在外国,为外人指笑,儿童牵弄,既缘国弱,尤遭戏侮,斥为豚尾,去之无损,留之反劳。
孙中山关于剪辫子的论述:
我们为剪辫的最后目的,应该大家联合起来,等到全体的中国人都可剪辫子时,才把辫剪掉。若是一个一个地把发辫剪下,是不相宜的。这种愚蠢的风俗,是满洲人强迫我们做成的,必须等全体的中国人决心把它去掉,或者至少要有一个大多数,使全世界都知道才行。并且这种发辫不过是中国所受许多耻辱中的一种,我们应该立刻地把许多耻辱全体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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