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在历史进程中,法制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表现形式是五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五权分立”。“五权宪法”是以“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分开说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从权能分开说的内涵看。是把国家的大权一分为二。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政权即为“权”,是“管理政府”的力量,这个“权”由人民来掌握;“治权”即为能,是政府自身的力量,这个“能”应当是有能的人组成的政府掌握。孙中山认为,只有这样将“权与能”分开,才可以做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又根据革命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国措施,保证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分阶段、按步骤进行。
材料二 民国(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材料三: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这五年时间里,人民民主政权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并得到巩固。从1949年起国家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到1952年,我国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回答:(1)根据材料一概括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思想特点及性质。(4分)
(2)归纳材料二所反映的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3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制定1954年宪法的有利条件及历史作用。(5分)
【解析】本题考查了对材料的分析、概括能力。第1问根据材料一概括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思想特点及性质,性质一问较容易,凡是资产阶级制定的宪法,性质必定是资产阶级宪法。思想特点可从材料一归纳出来。 第2问回答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可从材料二来回答,材料中可归纳出经济立法涉及领域较为广泛,根据最后的“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可以概括出将西方有关法规与本国实际结合这一特点。反映资产阶级要求这一特点需要引起注意,容易忽视。第3问考查了1954年宪法的背景等知识点和历史作用,可根据所学知识来回答即可。
(1)特点:国家大权分为五种形式;权能分开;分阶段完成。(3分)性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1分)
(2)经济立法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要求;将西方有关法规与本国实际相结合。(3分)
(3)客观环境: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建设,为人民行使制宪权提供坚实的政治和法律基础;我国经济恢复,国营经济迅速发展并处于国民经济的领导地位;制定《共同纲领》为制宪积累了经验。(3分)历史作用: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2分)
政治协商制度(政协制度):
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这是中国人民根据革命历史和现实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1.我国的多党合作事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合作。
2.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这是因为我国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原则上具有一致性。
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而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互为对手、彼此倾轧的势不两立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比较:
1.联系:
两者都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不同之处:
(1)性质不同: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不是我国的国家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
(2)职能不同:
人民政协的职能主要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物,而人民政协则是对上述问题进行协商。
(3)监督权不同:
人大监督是运用国家权力实行的监督,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政协监督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民主监督。
(4)产生与组成方式不同: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
政协委员由各方协商产生。
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①形成: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召开,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②职能的转变及定型: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它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③新发展: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标志着这一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中共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是政治合作。
政治合作就要有共同的政治纲领、政治原则,在重大问题上还要有共同的政治主张。没有这个政治基础,多党合作便无从谈起。
当前,这个政治基础包括我国的宪法、中共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些理论、纲领、原则和主张,往往是由中共首先提出并广泛吸收各民主党派等正确意见、达成协议的方式形成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者只能是一个,否则不能运作。到付诸实施时,组织指挥者只能是一个,否则也不能运作。好比交响乐团,在作曲时大家都可以提意见,各民主党派都应积极参与,这在中国叫做政治协商(当然政治协商并不限于决策之前),最后公认由共产党博采众议来定谱。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个决策者。多党合作这交响乐团里有许多诸如小提琴手、钢琴师等的演奏家,他们各有专长,甚至独具风格,但如果各行其是,乐团就无法奏出和谐、动听的交响乐章。关键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指挥。演奏多党合作这个“交响曲”的指挥者就是中国共产党,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政党,只有它才能担当中国人民领导核心的历史使命。这个领导核心地位不是中共自封的,而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中国人民经过半个世纪以上胜利和失败的历史实践、经过欢乐和痛苦的反复比较做出的政治抉择。
在多党合作中,一党领导是前提,但多党合作对共产党的领导也是不可缺少的。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任何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民主党派成员虽然只有几十万,但他们正如毛泽东所说那样,是一根根头发,联系着一把把头发。共产党领导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善于从群众中吸取一切有益的养料,把群众中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智慧和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说,多党合作就是共产党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多党合作,共产党能够了解到不易得到的信息和呼声,听到不易听到的批评和建议,从而使共产党的决策更能与群众的脉搏合拍,改进工作,减少失误,更易于为各方面群众所接受,贯彻执行起来阻力小而助力多。这对于共产党领导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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