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刘邦进入咸阳时曾与关中百姓“约法三章”,但他并未悉除秦法,甚至连秦的苛法也没有完全废除,以致到孝惠、高后和文帝时,还在废除秦的妖言令等苛法……高祖元年至高祖十一年之间的法律,是全部继承秦律的汉律。据此可知:
A.秦朝灭亡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过于严苛
B.秦朝灭亡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得到关中百姓的支持
C.汉朝统治者对关中百姓采取了适应民情的政策
D.汉朝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而实行宽刑仁政
C
推恩令概念:
“推恩令”是汉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推恩令示意图:
“推恩令”实行原因:
1、王国问题威胁中央集权的严峻形势;
2、吸取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
3、实行“推恩令”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
“推恩令”主要内容:
1、汉武帝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2、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3、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推恩令”主要措施:
建中朝,设刺史,汉武帝能用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强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推恩令”主要影响: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
以往人们研究和反思汉武帝时期社会变革,往往都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基点,这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应以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为基点。“推恩令”告诉我们: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是统一的;武帝时期政治变革的意义远远超过思想变革;武帝最崇尚的儒学不是《五经》,而是《孝经》;武帝不仅是“崇尚儒学”,而是“儒术合流”;武帝时期的“儒术合流”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百家合流中的“有机合流”;百家的“有机合流”是武帝以后中国学术发展的科学途径;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不着眼于“百家合流”,就会犯路线或方向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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