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赦免是中国古代封建君主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手段,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赦免,把它当作稳固皇权的重要措施。赦免在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措施,而是原始社会典籍中出现的一类有关“仁政”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赦免具有临时性、随意性,诸侯中的大赦之法基本上都是特赦。汉代以后,统治者开始经常性的使用赦免,《后汉书》记载:光武帝刘秀下诏:“顷狱多冤人,用刑深刻,朕甚愍之”因而大赦天下,使人们从事生产。赦免权力开始逐渐的收归中央,赦免成为一种习惯法,名目和次数也日益增多。
——摘编自袁文超《中国古代赦免现象分析》
材料二:从自然法在欧洲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西方近代法治作为一种政治文化在西方国家经历了漫长的进化历程。在治理国家的道德和法律手段的争论中,人治观虽显赫一时但瞬间便悠忽不现,“人类理性所体现之正义,高于一切”。启蒙思想家们大都认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统治者行使的权力是人民的共同权力。西方法治主义者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敏锐的捕捉到权力专制的天性,因而便给权力重新解构、定为、整合。以近代法的理性主义对权力进行道德约束,以三权分立对权力进行制度约束,使权力之间相互制约。
——摘编自于语和《中国礼治与西方法治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赦免制度的演变趋势。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治的特征。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赦免制度和西方近代法治对各自社会产生的影响。
(1)趋势:由仁政思想发展成为一种社会(或:治国)措施;由临时、随意到经常使用;赦免权力逐渐被中央政府收回;赦免的名目和次数增多。
(2)特征:排斥专制,推崇法治;理性至上,主权在民;制度保障,限制权力。
(3)影响:中国:有利于减少冤案、安抚民心,为社会生产补充劳动力;强化了中国的皇权专制统治,使人治凌驾于法治之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西方:有效避免了专制独裁局面的出现,为民主政治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民主政治发展。
【详解】
(1)依据材料一中“赦免在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措施,而是原始社会典籍中出现的一类有关‘仁政’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赦免具有临时性、随意性,诸侯中的大赦之法基本上都是特赦。汉代以后,统治者开始经常性的使用赦免”、“赦免权力开始逐渐的收归中央,赦免成为一种习惯法,名目和次数也日益增多。”信息可概括得出古代中国赦免制度的演变趋势。
(2)依据材料二中“在治理国家的道德和法律手段的争论中,人治观虽显赫一时但瞬间便悠忽不现”、“人类理性所体现之正义,高于一切”、“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统治者行使的权力是人民的共同权力。”、“以近代法的理性主义对权力进行道德约束,以三权分立对权力进行制度约束,使权力之间相互制约。”信息可从排斥专制,推崇法治、理性至上,主权在民、制度保障,限制权力等方面概括近代西方法治的特征。
(3)依据材料一中“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赦免,把它当作稳固皇权的重要措施。”、“‘顷狱多冤人,用刑深刻,朕甚愍之’因而大赦天下,使人们从事生产。”等信息结合所学从中国赦免制度有利于减少冤案、安抚民心,为社会生产补充劳动力、强化了中国的皇权专制统治,使人治凌驾于法治之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等方面分析中国赦免制度产生的影响。依据材料二中“以近代法的理性主义对权力进行道德约束,以三权分立对权力进行制度约束,使权力之间相互制约。”信息结合所学从有效避免了专制独裁局面的出现,为民主政治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民主政治发展等方面分析西方近代法治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