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说:“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古罗马人提出的自然法则与下列哪一历史因素无关( )
A、英国《权利法案》 B、美国《独立宣言》
C、法国《拿破仑民法典》 D、日本《1889宪法》
答案D
阿奎那的“君权神圣”思想特点:
把宗教至上理论和理性哲学相结合(自然法则、古希腊哲学)。
阿奎那“君权神圣”:
1、背景:
①基督教会在西欧中世纪的地位。
基督教大约产生于1世纪中叶,最早出现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犹太下层民众中间。以后,教会逐渐控制在有产者手中,性质发生转变。基督教在4世纪被定为国教之初,基督教会受罗马帝国皇帝的庇护和控制。进入中世纪,欧洲国家普遍处于封建割据状态,王权衰落,而基督教会则既拥有超越国家的宗教权力,又因拥有广阔的地产和遍布各地的教会组织,从而具有强大的经济、政治世俗权利。
②教权与王权的斗争。
教权与王权的斗争是西欧中古时期的重大事件。世俗王权虽然衰落,但不甘心屈于教权之下。在封建领主对于教会地产的征税权力以及国王对神职人员的任命权的问题上,王权同教权进行着长期的斗争。后一问题上的斗争在11世纪所谓的“世俗任命权之争”达到顶峰。此后,双方之间关于权力关系的争论一直延续。
③13世纪的意大利,基督教正统教会权威受到严峻挑战。
第一,早在756年,法兰克国王“丕平献土”,教皇国(756-1870年)产生。罗马教皇不仅是欧洲基督教的宗教领袖,也是教皇国的世俗君主。
第二,在意大利,教权与王权矛盾尤其突出。
第三,早在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之后,其正统派利用国家政权的支持,就将不占统治地位的异己派别统统斥为异端。而异端作为一种运动出现,则是伴随市民兴起而出现的社会现象。异端运动中的派别林立,但有一条共同主张,即反对教会上层骄奢腐败,主张清贫。
2、内容:
①阿奎纳的国家观:
第一,解决王权与神权之争的方法和目的。阿奎纳认为,王权与神权之争的关键是确定二者的权力界限,而不是简单地用一方去压倒另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缓解两者的矛盾,以维持相对的和谐。
第二,教权高于世俗王权。与以往的基督教神学体系相比,阿奎纳更肯定了世俗国家的地位,但坚持教权高于世俗王权。他把世俗权力与宗教权力的关系比喻成肉体和灵魂的关系:世俗权力服从宗教权力,犹肉体服从灵魂。阿奎纳认为,世俗王权服从教权,是实现教权和世俗王权和谐的前提。
第三,王权虽然低于教权,但也是上帝通过教皇授予的,肩负着使世俗之人通过王权统治下的社会生活对实现基督教的最高目标(灵魂得救)有所助益的使命,因而也是神圣的。
②阿奎纳的政体观:
阿奎纳继承了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把国家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平民政体、暴君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六种类型,并以神学的观点和政治经验的考虑为依据,认为国家为了实现社会幸福、公共利益的政治目的,君主政体是最好的政体。教材介绍了阿奎纳神学的价值判断方面的论据。关于政治经验方面的论据,阿奎纳指出,从历史的经验来看,不是由一个人统治的城市或省份,总是因纠纷不止而陷于分裂。
3、作用:
①对教会:维护教会权威与至高无上地位。
②对君主:提高了君主的地位,论证了君主权力的合法性、神圣性、重要性,成为君主专制的理论基础。
阿奎那的“君权神圣”:
人天然是个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注定比其他一切动物要过更多的合群生活。(第44页)
物质世界存在着天道的某种秩序,在这种秩序之下,所有的物体都受第一物体即天体的控制。(第45页)
蜜蜂有一个王,而在整个宇宙间有一个上帝,即造物主和万物之主。(第49页)
世俗权力之服从宗教权力,犹肉体之服从灵魂。所以,如果一位主教就世俗权力受其支配的那些事情对世俗事务发生兴趣,或对世俗权力交其处理的问题发生兴趣,那并不算是越权。(第140页)
根据既为祭司又为国王的基督的启示,教皇的权力在世俗问题和宗教问题上都是至高无上的。(第153页)
──摘自《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 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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