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统治者所主张的是,除非作奸犯科,若民间有纠纷则由个人与宗族一起商量着办。不然,若老百姓健讼成风、人人告状……于是统治者就培养老百姓打官司的耻辱感,并将替人打官司的讼师称为“讼棍”、“讼鬼”,将其列入无赖、泼皮一列予以打击。明清统治者的这一做法
A.意在消磨人民的反抗意识
B.削弱了法律的权威
C.有利于减少官府执政成本
D.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A
【解析】
根据材料“统治者就培养老百姓打官司的耻辱感,并将替人打官司的讼师称为‘讼棍’、‘讼鬼’””可知,明朝统治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采取的是消磨人民反抗意识的做法,A正确;封建法律属于君主专制的工具,排除B;减少政府执政成本的说法与材料无关,排除C;案件的减少有利于社会和谐,排除D。
【点睛】
解答本题的关键信息是“统治者就培养老百姓打官司的耻辱感,并将替人打官司的讼师称为‘讼棍’、‘讼鬼’”,联系所学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加强的知识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