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12月清政府颁布《大清新刑律》,其主要内容以“上谕”和“奏折”的方式呈现;它以“折衷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而又“不戾(戾:违反)乎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为基本宗旨,采用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中的罪名法定主义、犹豫制度(缓刑)和假释制度。对《大清新刑律》的认识,最准确的一项是
A.固守了中国的文化传统
B.成为中国宪法性文件的滥觞
C.反映了西学东渐过程中的冲突与融合
D.体现近代法制精神,巩固了清朝的统治
C
【解析】
由材料“折衷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说明《大清新刑律》也注意到吸收西方普世法律法规的成果,排除A;成为中国宪法性文件的滥觞的是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排除B;材料中既“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又“不戾乎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反映西学东渐过程中的冲突与融合,排除C;1911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国第一部与当代刑法有直接历史因缘关系的刑法典,体现近代法制精神,但没有挽救清朝的统治,排除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