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行省 “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但地方官吏的选用主要由中书省和吏部负责,调动行省所属军队须皇帝批准。这表明元朝
A . 地方拥有适度权力 B . 地方缺乏实际权力
C . 行省权力集中专断 D . 君主专制得以加强
A
【详解】
材料反映了行省掌握地方上的经济、军事和行政等大权,但是其官吏的选用与所属军队的调动权则分别由中书省、吏部与皇帝掌管,体现了其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说明元朝地方拥有适度的权力,故 A 项正确;材料中反映了行省拥有地方的经济、军事和行政等大权, “ 缺乏实际权力 ” 的表述与题意不合,故 B 项排除;材料中反映了行省不具备官吏的选用与军队的调用权力,因此 “ 权力集中专断 ” 的表述不合题意,故 C 项排除;材料中主要反映的是行省的权力范围, “ 君主专制得以加强 ” 不合题意主旨,故 D 项排除。
【名师点晴】行省制起源于元朝,是 13 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是现代中国省制的开端,对后世影响深远。行省在职能和权力行使方面表现为主要为中央收权,同时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在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统属中发挥承上启下和代朝廷统摄节制的作用,但是在官吏的任免方面,又表现得无甚作为,这也是行省的特点,权大而不专,从而防止了行省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使命的减弱和向地方割据势力的转化,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又使行省具有一定的地方权力。
推恩令概念:
“推恩令”是汉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推恩令示意图:
“推恩令”实行原因:
1、王国问题威胁中央集权的严峻形势;
2、吸取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
3、实行“推恩令”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
“推恩令”主要内容:
1、汉武帝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2、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3、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推恩令”主要措施:
建中朝,设刺史,汉武帝能用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强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推恩令”主要影响:
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
以往人们研究和反思汉武帝时期社会变革,往往都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基点,这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应以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为基点。“推恩令”告诉我们: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是统一的;武帝时期政治变革的意义远远超过思想变革;武帝最崇尚的儒学不是《五经》,而是《孝经》;武帝不仅是“崇尚儒学”,而是“儒术合流”;武帝时期的“儒术合流”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百家合流中的“有机合流”;百家的“有机合流”是武帝以后中国学术发展的科学途径;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不着眼于“百家合流”,就会犯路线或方向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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