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豆:古代盛食器具) ----摘自《礼记》中学历史教学园地
材料二 凡进食之礼……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食:干饭类食品; 羹:有浓汁的食品)
中学历史教学园地 ----摘自《礼记》
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燕通宴)
----摘自《周礼》
材料三 羹之有菜者用枝,其无菜者不用枝.(枝;筷子)
----摘自《礼记》
材料四 考古发现的战国以前的餐叉中学历史教学园地
据王仁湘《饮食与中国文化》
上述材料反映了周人饮食生活的状况.请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概述周人饮食生活的信息.(不得直译和摘抄原文)(13分)
答案:本题要求考生从两个层次回答问题。
第一层信息:宴饮时,按身份(等级)分配食品;食具有筷子;食具有叉子;食品的摆放有
一定的规定;食具的使用有一定的规矩;饮食行为有礼仪要求。
第二层信息:饮食之礼起到加强宗族团结,沟通社会关系的作用;周代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饮
食礼俗;饮食礼俗体现了等级有差,贵贱有序的思想。
焚书坑儒:
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中举行盛大宴会。博士70人上前祝寿,仆射(主管博士的长官)周青臣当面歌颂秦始皇完成统一的功德,博士淳于越(齐人)却建议效法殷周分封子弟功臣,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主张禁止诸生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诽谤朝政,“惑乱黔首”,提出了“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
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
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
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所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植的书不在内。所禁书籍都必须在30天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为此,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
以古非今的灭族;
禁止私学,凡要学习的一律以吏为师。
严厉坚决地贯彻了焚书令,使古代的文化典籍遭到了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的被焚,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焚书的第二年,卢生、侯生等方士、儒生诽谤秦始皇。秦始皇派御史追查,将四百六十多名为妖言以乱黔首的方士和儒生在咸阳活埋,史称“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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